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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4:28 作者:杨赛 点击量: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而引发 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 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是我院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存放仪器设备多、进出人员复杂,为此,除了对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 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要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对实验引发的刑事 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 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军,马健

副组长:凤鸣,杨璐,豆海锋,凌雪

2.  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事故应 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四、应急措施

1.  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 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 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公安处和实验室管理 部门。

2.  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

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

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实验室有关负责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安全保卫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 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根据火灾类型,采用不同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按照不同物质发生的火灾,实验室火灾隐患大体分为两种类型:A 类火灾为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 塑料等。 B 类火灾为带电电气设备火灾。 扑救 A 类火灾:一般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 火剂灭火。扑救 B 类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 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3.  水灾事故处置工作程序

1)实验员必须及时关闭实验室内水龙头。若水龙头或供水管路出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或自行维修,以防发生漏水或喷水淹没实验 室或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的水灾事故。

2)供暖试水期间和供暖整个期间,实验员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必须各检查一次分管实验室有无漏水或喷水事故。发现漏水或喷水 事故,必须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地堵水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仪器设备的损失。

3)实验室出现水灾报修电话:88303279(后勤集团动力服务中心水暖维修班)。

五、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 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警。

六、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结案处理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 者的处理意见。根据事故的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七、本应急预案由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 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8308110

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系电话:88302263

报警电话: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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