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
规章制度
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技术人员守则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4:27 作者:杨赛 点击量:

一、本实验室属国家高水平科学研究中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验室的中心任务是:以周秦汉唐和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研究保护 为主要方向,通过搭建高水平的科研平台,整合校内外相关学科、科技和人才资源,提升考古学研究的科技含量,从传统的定性分析到运 用多学科技术方法的定量定性分析;利用成熟的自然科技手段,对材料通过转型、转性研究,应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养考古研究、 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管理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发挥实验室依托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职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 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二、实验室技术人员的一切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实验室中心任务进行,服从实验室的整体利益和工作安排,为多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和培 养高层次人才做贡献。

三、实验技术人员要掌握所负责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以及使用和维护的要求与规程;必须精通仪器设备的操作、保养技术及 技术开发技能,了解仪器设备的一般维修技术,并能积极主动地开展旨在提高实验测试水平的方法研究,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

四、实验技术人员以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正常运转为首要职责。工作时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定期对实验设备 及其环境条件进行正常检查与维护。严禁在无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让其他不熟悉仪器设备的人员单独操作。

五、及时发现并记录仪器设备在使用和运行中产生的异常故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加以排除。当故障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时, 必须 及时汇报,查明故障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今后防范措施。凡属人为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使课题研究人员(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熟悉使用仪器设备,传授安全知识和有关实验工作常识,并协助 研究人员做好实验记录和日常工作。实验室技术人员有权因课题研究人员尚未具备合格的操作技能,而拒绝或终止其上机操作。

七、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定的样品接受、财务管理和结果报出制度。未经实验室同意,不得私自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样品。实 验测试工作应优先安排实验室的重点方向课题和资助的开放课题。

八、实验室的所有仪器不得随意挪动, 严禁擅自拆装。仪器设备所附带的专用工具和配件不得挪作它用。凡属于本实验室的仪器、设 备、工具和技术资料, 借出时由主管领导审批,履行手续,记录在案。

九、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内要严于职守, 按时到岗,不串门聊天,不准在实验室内洗衣、做饭、或进行娱乐活动, 实验室内严禁 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和大声喧哗。所有人员在进入实验室时需更换实验室专用工作服,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

十、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实验室。离开实验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制度》,高 度重视防火、防盗,杜绝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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