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化遗产学院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和经费的管理,结合实验室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自主研究课题的资助范围
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要支持以下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
1. 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瞄准重大前沿科学问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侧重于未从其他渠道获得经费支持或支 持不够的重要选题。
2. 为了促进年轻后备人才的成长,鼓励青年科技人员,尤其是50岁以下的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针对具体前沿科学问题进行创新探 索。
3. 对于未从其他渠道获得支持的新引进固定研究人员,实验室将设部分科研启动项目,支持有创新思想的前沿研究。
4. 能带动学科发展的新的实验技术和方法研究。
二、自主研究课题的管理
自主研究课题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自主研究课题期限一般为 1~3 年。为加强自主研究课题的管理,保证课题任务顺利完成,实验 室将严格把好申报、评审、审批、中期检查以及验收等各个环节。
1. 自主研究课题的立项,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国内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匿名评审;实验室充分依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择优 支持立项好、研究方案可行、预算合理、预期能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的课题。
2. 实验室要加强课题执行和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课题的执行完成情况和经费的使用情况。自主研究课题负责人每年向实 验室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经费支出说明。
3. 课题管理将根据进展情况,实时调整。根据科学目标的完成情况,采取滚动方式进行,对完成情况好,且取得重大突破的课题给 予进一步重点资助,对于完成情况不好,或较难取得重要突破的课题,则削减资助金额,甚至终止执行。
4. 自主研究课题的验收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课题负责人需向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财务支出说明和成果原件。对验收优秀的课 题,实验室将给予奖励。
5. 课题评价将根据基础研究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论文发表情况及应用基础研究在满足国家及学科急需两方面评价。
6. 获得立项资助的自主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共有。每项成果均应按规定标注,即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标注“文 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安,710127”(Key Laboratory of Cultural Heritage Research and Conserv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Xi ’an ,710127)“中国—中亚人类与环境‘一带一路’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安,710127”(China-Central Asia “the Belt and Road ” Joint Laboratory on Human and Environment Research,Xi ’an,710127)。并注明“西北大学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专项基金资助”及“中国—中亚人类与环境‘一带一路’教育部重点 实验室专项基金资助”。
三、自主研究课题的财务管理
实验室将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的要求,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自主研究课题经费纳入学科经费统一管理;不
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及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1. 对通过评审的自主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向实验室提交课题计划任务书,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立项。
2. 获得立项资助的自主研究课题,实验室将经费额度下拨给课题负责人,由课题负责人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管理。
3. 自主研究课题负责人每年向实验室上报经费支出实际情况。
4. 课题验收时课题负责人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经费支出详细说明。
5. 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课题计划任务书合理安排课题经费的使用。
四、其它
1. 本办法解释权归文化遗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所有。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